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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平台初次备案、年度审核服务指南

来源: 时间:2024-07-08 18:19:41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媒体平台阵地建设,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联合升级优化新媒体平台初次备案、年度审核服务的信息化流程,实现“师生只跑一趟”,现将相关流程通知如下:

一、备案要求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新媒体管理办法》(西交宣〔2021〕4号 ),学校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创办或开发新媒体账号,均需到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申报备案,填写《新媒体平台建设备案表》,在“申请备案类型”选择“初次备案”,审批通过后方可创办或开发。

二、年审要求

各单位已开通新媒体平台,需根据各平台要求,在规定日期前完成本年对新媒体建设的年审管理备案,填写《新媒体平台建设备案表》,在“申请备案类型”选择“年审”,党委宣传部将对本年度新媒体建设情况予以表彰、通报。

三、服务指南

(一)初次备案、年度审核网址:西安交通大学师生服务大厅http://one2020.xjtu.edu.cn (申请者必须为教职工,使用统一身份认证帐号)。

(二)初次备案、年度审核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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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录师生服务大厅

登录学校师生服务大厅http://one2020.xjtu.edu.cn,搜索进入“新媒体备案和年度考核”服务。

2.填写备案申请表在“新媒体备案和年度考核”服务中填写《新媒体平台建设备案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一。

填写提示:

(1)如果是初次申请,则在“申请备案类型”选择“初次备案”;

(2)如果是年度审核,则在“申请备案类型”选择“年审”。

3.在线审批、通知结果

  审批流程:单位领导审核→网信中心审核→宣传部初审→宣传部复审→校办年审→短信通知/师生服务大厅通知。

4.申请用印、申领法人证书

(1)流程结束后在师生服务大厅打印《新媒体平台建设备案表》;

(2)携带《新媒体平台建设备案表》纸质版,前往兴庆校区主楼E座2楼0202办公室办理。

注:为了优化办理流程,让师生“只跑一趟”,将用印申请合并至《新媒体平台建设备案表》中,凭借此表即可申请用印,无需再另外办理用印申请单

 

如果您在新媒体备案、认证、年审等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咨询。

联系人:党委宣传部 徐老师

办公电话:029-82668309,分机号8002

 

1.新媒体备案和年审详细办理流程、《新媒体平台建设备案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一:【校内】新媒体平台备案和年审服务指南

2.腾讯微信公众平台注册指南,详见附件二:【校外】微信公众号注册

指南

3.腾讯微信公众平台认证指南,详见附件三:【校外】微信公众号认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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