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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人才培养宣传专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1-10-25 10:11:43 作者:宣传部 点击:

关于学校人才培养宣传专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体育中心:

为在校内广大师生中全面宣传各基层教学单位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新途径,进一步向社会展示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成熟经验、有效载体和突出成果,大力弘扬教书育人、精勤求学的交大传统和良好风气,学校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在全校启动“西安交大人才培养宣传专项工作”。

此项工作由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牵头,系统调研、总结、宣传学校及各基层教学单位的人才培养工作。请各学院积极配合学校此次对人才培养的专项宣传工作安排,推动学校和各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一、         时间进度安排

1. 动员阶段(9月中旬)。研讨宣传方案,同时开始收集相关经验材料,梳理宣传亮点和新闻线索。

2. 调研阶段(9月中旬——10月)。各学院撰写人才培养宣传初稿,由宣传部视情况负责安排工作人员到各学院采写相关稿件,访谈学院领导、查阅收集资料、补充调研,形成最终宣传稿件。各基层教学单位要提前梳理好基本素材和资料,并确定好具体联系人员。

3.宣传第一阶段(9月下旬——本学期末)。每周一篇左右的进度,将各学院人才培养最核心、最有特色的经验,优良传统和育人成果在校内进行宣传报道。

4.宣传第二阶段(2012年全年)。内容拓展至学院人才培养新举措、特色专业、教师优秀事迹、系所或教师在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方面的好做法,师生间感人故事,书院第二课堂育人探索,附属医院学生培养等等。

二、         具体分工

1.宣传部:负责协助学院进行稿件的采写和编辑,并在学校主页、新闻网、校刊、电视台、广播台、宣传栏等进行发布;负责人才培养重点文章的对外宣传工作;总体协调此专项工作,合理安排进度。

2.教务处、研究生院:编辑每月一期《学院人才培养动态》(电子简报);定期向宣传部报送学校层面人才培养工作的相关材料;确定一位部门领导协助宣传部进行有关宣传内容设计和把关。

3.各基层单位:由教学副院长指导通联站记者写出宣传初稿;整理相应资料和素材,协助联系采访;及时报送有关人才培养的宣传亮点(每学期至少一篇)。

三、         任务要求

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在师生中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一切资源,认真总结各单位在人才培养中“看得到、抓得住、叫得响”的重点工作和育人新思路、新平台,务必按进度安排完成各自工作。

1.确定并上报具体主管领导和协助人员,把各自分工落实到人。

2.把此次专项工作作为总结以往经验、弘扬优良传统、营造育人新风尚的契机,相互学习、互相借鉴,把好的做法认真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形成学校和各基层单位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长效机制。

3.对此次专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推出一批优秀成果和人物,形成一整套系统的人才培养新平台和成熟经验。

   

请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和通联驻站记者等,撰写学院近两、三年人才培养工作的宣传初稿(突出亮点,3000字以内),2011年10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shendan@mail.xjtu.edu.cn或xxy@mail.xjtu.edu.cn,联系人:申丹、谢霞宇,联系电话82668246,宣传部将根据报送时间和人才培养深度报道素材质量进行合理安排。

                    

                                       党委宣传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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