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一周年之际,9月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座谈会,省长娄勤俭出席并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全面阐述了陕西建设丝路经济带新起点、参与共建丝路经济带的思路定位、目标方向、重点任务等。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景俊海要求全省上下把建设丝路经济带新起点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向西开放战略的重要举措,不断为共建经济带注入陕西能量。多家省级部门的负责人及部分专家学者就我省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作了交流发言。9月7日,陕西日报三版要闻版整版对发言进行了摘登,现将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导单文华的发言刊登如下:
“丝带”建设 法律先行
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已成为各国间强有力的共识。在区域内各国已经形成高度政治共识的今天,当务之急是要突出强调法律制度的稳定、规范和先导作用,将高屋建瓴的政治共识凝固成坚强有力的法律框架,并在这个框架的基础上展开各项具体的工作。简言之,就是“‘丝带’建设,法律先行”。具体而言,当前应当抓紧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工作:
锚定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目标基石。结合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发展现状,在先期目标上打造一个可与TPP和TTIP相媲美的、涵盖经贸合作诸领域的《丝绸之路经济带自由贸易协定》为目标,将覆盖政治、文化、反恐、科技甚至是地区安全等各领域合作的、高水平一体化的“丝绸之路经济带自由贸易区”设定为远景目标。
明确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总体框架和具体任务。围绕先期目标,要尽快将各方共识凝聚成有一定效力的国际法律文件,使之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强有力的法律纽带。同时辅以一系列协定或议定书来具体细化有关任务,特别是围绕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的“五通”目标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则。
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工作机制。例如,国际层面上有必要建立领导人定期会晤机制、特设工作组机制、信息交换机制等;在国内层面建立联络点机制、专人负责制等。通过设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来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稳步开展。
创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路径。在合作区域范围上,先从共识基础好的国家或次区域开始,逐步扩展到整个丝绸之路经济带;在合作产业领域上,也可以先从各方合作需求迫切、合作基础较好的产业部门做起,逐步推进全产业领域的合作便利化;在制度设计上,先从各方分歧较小的规则做起,不断消除分歧扩大共识,最终建立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
加强官、产、学、研的合作交流。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需要集思广益。为此,有必要加强官、产、学、研之间的交流合作,特别是在当前的起步时期,应当重视这种交流对形成良好共识和舆论氛围的作用。
在陕西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和桥头堡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努力实现与国家和区域发展政策、法律、条约的无缝对接。另一方面,陕西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也不能仅仅停留在要政策、要支持的层次,而应该以西部龙头大省的气概,以舍我其谁的精神,努力争做西部改革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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