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安10月24日电(张龙)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23日下午闭幕。全会公报发布后,陕西高校师生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热议会议精神并做出解读。
西安交通大学王保民教授认为,四中全会对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这也是国家发展的需要,是新时代社会进步的呼唤。依法治国体现了法制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保障,国家公共权力得到有效制约;李克强总理强调,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就是要制约公共权力;共产党作为中国的领导党,其依法执政直接关乎法律能否正常运行。
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丹冰认为,《决定》提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并从“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角度,提出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这一点在当下法学教育改革转型、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的情况下,最为珍贵。
陕西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孔祥利在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后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有效的处理了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利益之间的关系,这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法律,发挥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提供了法律保障。他说,前段时间,各个学校明确了大学《章程》,这些章程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更好的确保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健全学校民主管理、教授治学。
长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院长、教授刘吉发在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后认为,法治中国建设一方面必须以宪法之精神,树立法治中国之灵魂,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之中营造“依宪治国”的实施环境,加快善治中国的实践步伐;另一方面必须以善治之精髓,增益法治中国之肉体,注意用善治的理念、规则和要求丰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此达到善治灵魂与法治精髓的实践统一。
西安邮电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袁武振教授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作为会议主题,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法制建设的高度重视。他说,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是提升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基本要求,是发挥领导干部引领示范作用的需要,对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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