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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大出台文件  严肃干部组织纪律 规范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时间:2014-12-31 10:24:00 作者: 点击:

日前,经校党委批准,《西安交通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施细则》和《西安交通大学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正式印发实施。就做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党委组织部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此次出台《西安交通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施细则》《西安交通大学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两份文件的背景是什么?

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对学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多年来,学校坚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这一制度,在具体工作中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但各个单位也存在一些不平衡的地方。为了做好中央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学院党政班子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同时对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规范,校党委研究出台了《西安交通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施细则》。

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组织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体现干部组织纪律性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中组部、陕西省委组织部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出台了有关请示报告制度的相应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校党委研究出台了《西安交通大学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问:两份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西安交通大学党政联席会议实施细则》共八章二十七条,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指导思想、职责和议事范围,组成人员,议事程序,议事纪律,执行、督办与反馈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与说明。文件强调,党政联席会议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会议决定”。明确了 “三重一大”及相关重要事项应列入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明确了组成人员、列席人员;从议题提交、议题讨论等方面,严格规范了议事程序;对议事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议、决定,全体组成人员均应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贯彻执行。文件还首次要求,学院应定期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向学院中层干部传达学校、学院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规章制度,决策决定等,保证学校、学院重要事项的及时传达和高效落实。

《西安交通大学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指出主管校领导,全校各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是请示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有涉及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教育部党组、中共陕西省委的决策部署情况,重要交流活动,学校工作重要部署、重要动态、重大活动,突发性重大事件和事故,干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等方面的重要事项,第一责任人都要按要求及时、全面、逐级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重要舆情要在发现后即刻请示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漏报、虚报和迟报,对于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造成领导不知情、工作延误情况发生,或导致不良影响和严重损失及后果的,校党委将严肃追究责任。

问:对贯彻落实两份文件,校党委的具体部署有哪些?

校党委要求全校各单位和全体校管干部都应认真学习文件,做好贯彻落实。具体要求:一是文件下发后,各单位要结合民主生活会的学习要求,尽快召开一次学习贯彻文件的专题党政联席会议、部务会议,研读文件精神,确保严格贯彻落实,并将学习情况及时上报党委组织部;二是文件执行一段时间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检查,总结文件的执行效果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文件;三是及时推广文件执行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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