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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中国西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首次发布 《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报告》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时间:2018-06-27 10:47:00 作者: 点击:

6月26日,西安交通大学中国西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首次公开发布《2018年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报告》。

十九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陕西省是我国高等教育大省,2017年陕西高校毕业生近34万,约占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的4.3%。在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的进程中,陕西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及其发展态势值得关注和深入研究。

该《报告》是国内首份省级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报告,报告提出了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的评价指标,选取毕业生就业率、离职率、收入水平、专业匹配度、就业满意度5个指标,建构了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对陕西高校2017届毕业生的调查数据,计算了陕西50所本科高校和202个本科专业、58所高职高专院校和134个高职高专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进而根据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对陕西高校和专业的就业质量进行了分类。

《报告》指出,就陕西2017届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而言,本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居于A大类的高校共有5所,其中:西安交通大学毕业生最好,居于A+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和长安大学2所高校居于A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所高校居于A-类。本科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居于A大类的专业有20个,其中: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广播电视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等专业居于A+;法语、信息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软件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俄语等专业居于A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测绘工程、城市规划、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居于A-类。

就陕西高校专科毕业生就业质量而言,培养专科学生的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居于A大类的有6所,其中: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居于A+;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 所院校居于 A类;西安文理学院、咸阳师范学院、西安邮电大学3所院校居于A-。专科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居于A大类的专业有13个,其中:铁道车辆、高速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车辆3个专业居于A+类;高速铁道技术、铁道工程技术、盾构施工技术、工程测量技术4个专业居于A类;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供用电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材料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工程测量与监理等6个专业居于A-。

 

2018年度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报告

西安交通大学中国西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

 

一、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原则

1.主体性原则

高校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以学生为中心”的主体性原则是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遵循的基本前提。该原则要求在设计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指标及分析框架时,既要倾听毕业生的声音,又要反映毕业生的愿景,关注就业质量对毕业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升作用,以实现通过就业质量指数评价提高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的初衷。

2.服务性原则

服务学生、学校、国家和社会是开展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的目的和归宿。开展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首先要为学生合理选择专业、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提供支持和帮助;其次要为促进高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合理设置和调整专业,优化专业结构,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增强学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需求能力服务;第三要为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及专业实施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建立健全高校专业宏观调控机制,引导高校及专业合理定位,办出特色服务;第四是为了回应社会了解高校及专业人才培养和就业质量的需求,促进社会参与高校人才培养和就业质量评价。

3.激励性原则

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的着力点在于激励陕西高校及专业关注毕业生就业质量状况,积极引导高校依据就业质量指数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和策略,建立与完善毕业生就业质量动态反馈与调控机制,以利于形成陕西高校及专业合理竞争,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局面,促进陕西高校及专业实现内涵式发展,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的目标。

4.前瞻性原则

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侧重于选取监测性指标和预警性指标,以便对陕西高校及专业就业质量作出监测和预警,从而有助于帮助教育主管部门、高校、社会各界更为客观直接地了解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的基本特征与发展前景。

二、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方法

1.指标体系

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主要选取就业率、离职率、收入水平、专业匹配度、就业满意度5个反映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指标,构建就业质量指数评价指标体系。

(1)就业率。就业率的计算公式为:就业率=高校(专业)已就业毕业生人数/高校(专业)需就业毕业生总人数*100%。其中计入毕业生已就业的类型包括签约就业、灵活就业、国内升学、留学、自主创业5种(高职高专院校和专业毕业生已就业类型不包括留学)。

(2)离职率。离职率主要是指有过工作经历的高校(专业)毕业生(从2017年毕业时到2018年1月31日)发生过离职的比例。

(3)收入水平。收入水平是指高校(专业)毕业生工作半年后每月平均的工资、奖金、业绩提成、现金福利补贴等所有折现收入。

(4)专业匹配度。根据利克特(Likert)式量表编制方法设计相应调查题目,分析高校(专业)毕业生签约的职业岗位与个人所学专业的匹配程度,毕业生对调查题目的回答从“非常不匹配”到“非常匹配”共分为6个等级(分别赋值1-6分)。

(5)就业满意度。根据利克特(Likert)式量表编制的从“非常不满意”到“非常满意”6个等级(分别赋值1-6分)的测量题目,调查毕业生对所签就业单位的总体满意度状况。

表1列出了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指标的描述统计分析结果。

表1 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指标的描述统计分析

2.指标权重

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指标的权重设计采用层次分析法与德尔菲法进行测算。具体操作步骤为:一是建立递阶层次结构;二是构造两两比较判断矩阵;三是计算判断矩阵的权重向量;四是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检验,以分析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指标判断矩阵是否具有令人满意的一致性。

表2列出了陕西高校及专业就业质量指数评价指标的权重。

表2 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指标权重

三、陕西高校及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结果

1.陕西本科高校就业质量指数评价结果

(1)调查样本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的统计数据,2017年陕西省共有53所本科高校,本报告调查数据覆盖的本科高校数为53所。考虑到对陕西本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测度的科学性与公正性,本报告选取了参与调查的本科高校毕业生人数占该本科高校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的高校进行分析,共计50所本科高校。

(2)评价规则

陕西本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的评价结果按如下方式呈现:依据陕西本科高校毕业生“标准化就业质量指数”得分,将50所本科高校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依据陕西本科高校毕业生“标准化就业质量指数”得分的百分位次,将50所本科高校分为12档:前2%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70%~80%为D+,80%~90%为D,90%~100%为D-。

(3)评价结果

本报告依据陕西本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指标及权重,对陕西省50所本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进行了测算,具体结果见表3所示。

表3 陕西本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估结果

注:某本科高校标准化就业质量指数=某本科高校就业质量指数/本科高校中最高就业质量指数*100%

2.陕西高校本科专业就业质量指数评价结果

(1)调查样本

本报告的调查对象是陕西省53所高校的2017届本科毕业生。调查在他们毕业半年后的11月-12月进行。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的统计数据,2017年陕西省高校共有339个本科专业,本报告调查数据覆盖的陕西高校本科专业数为314个。考虑到陕西高校本科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测度的科学性与公正性,本报告选取了参与调查的陕西高校本科专业毕业生人数占该本科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的本科专业,且被调查的本科专业毕业生人数在25人及以上的本科专业,共计有202个。

(2)评价规则

陕西高校本科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的测度结果按如下方式呈现:依据陕西高校本科专业毕业生“标准化就业质量指数”得分,将202个陕西高校本科专业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依据陕西高校本科专业毕业生“标准化就业质量指数”得分的百分位次,将202个本科专业分为12档:前2%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70%~80%为D+,80%~90%为D,90%~100%为D-。

(3)分析结果

本报告依据陕西高校本科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指标及权重,对陕西省高校202个本科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进行了测算,具体结果见表4所示。

表4 陕西高校本科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结果

注:某本科专业标准化就业质量指数=该本科专业就业质量指数/本科专业中最高就业质量指数*100%

3.陕西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结果

(1)调查样本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的统计数据,2017年陕西省共有71所培养专科毕业生的院校,本报告调查数据覆盖的陕西高职高专院校(指培养专科毕业生的院校)数为60所。考虑到对陕西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测度的科学性与公正性,本报告选取了参与调查的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人数占其毕业生总人数比例不低于15%的院校,共有58所。

(2)评价规则

陕西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的测度结果按如下方式呈现:依据陕西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标准化就业质量指数”得分,将58所高职高专院校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依据陕西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标准化就业质量指数”得分的百分位次,将58所高职高专院校分为12档:前2%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70%~80%为D+,80%~90%为D,90%~100%为D-。

(3)分析结果

本报告依据陕西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指标及权重,对陕西省58所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进行了测算,具体结果见表5所示。

表5 陕西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结果

注:某高职高专院校标准化就业质量指数=某高职高专院校就业质量指数/高职高专院校中最高就业质量指数*100%

4.陕西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评价结果

(1)调查样本

本报告的调查对象是陕西省60所高职高专院校的2017届专科毕业生,调查在他们毕业后半年后11月-12月进行。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的统计数据,2017年陕西省高校共有287个高职高专专业,本报告调查数据覆盖的高职高专专业数为276个。考虑到对陕西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测度的科学性与公正性,本报告选取参与调查的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毕业生人数占该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且被调查高职高专院校该专业的毕业生人数不低于25人的专业,共计有134个。

(2)评价规则

陕西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的测度结果按如下方式呈现:依据陕西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毕业生“标准化就业质量指数”得分,将134个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业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依据陕西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毕业生“标准化就业质量指数”得分的百分位次,将134个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分为12档:前2%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70%~80%为D+,80%~90%为D,90%~100%为D-。

(3)分析结果

本报告依据陕西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的评价指标及权重,对陕西高职高专院校134个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数进行了测算,具体结果见6所示。

表6 陕西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就业质量指数分析结果

注:某高职高专专业标准化就业质量指数=某高职高专专业就业质量指数/高职高专专业中最高就业质量指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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