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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王保民: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 推动一流法治人才培养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时间:2017-12-12 10:10:00 作者: 点击:

十九大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法治建设指导思想将其纳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行动指南,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要求“全党同志必须全面贯彻”。而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十九大明确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十九大精神为新时代法学教育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指导,高等法学教育要“深入研究和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一流法治人才。结合我国法学教育实际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九大报告具有以下创新性指导意义。

一、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法治人才培养的政治方向

高校是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思想政治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第一位的要求。十九大提出“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因此,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等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基地”,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人才培养,转化为学生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着教学内容偏重专业教育、轻思想政治教育的现象。为此,高等学校应该尽快更新教学内容,推动体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十九大报告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解决好“为谁教”的问题,确保法治人才培养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有才无德会败坏党和人民事业,但有德无才也同样会贻误党和人民事业。德法兼修,可知进退行止。优秀的法治人才不仅要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娴熟的职业技能,还必须做到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法治人才培养必须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不断提高学生专业水平的同时,也要培养学生高洁的操行和纯朴的情感,始终凸显“健全人格教育”的理念。

我国法学教育实践中很大程度上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重教书轻育人的偏差。因此,高等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学生授业解惑,传授专业知识和技能,更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各种社会现象,明辨重大是非,正确理解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要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从事法律援助等社会公益,着力培养法科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伦理意识。

三、坚持中国立场,关注中国问题,养成文化自觉和自信

十九大指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视察时指出的:“我们有我们的历史文化,有我们的体制机制,有我们的国情,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在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上要有底气、有自信。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深入研究和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做出贡献。”“对世界上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要积极吸收借鉴,也要加以甄别,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不能囫囵吞枣、照搬照抄”。对西方思潮和理论,要辨析甄别、过滤净化,不能照单全收,当传声筒、扩音器。

文化传承主要依靠人才培养。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着教学内容偏重于西方法学理论,鉴别和批判不足的问题。因此,在我国正处于从法治大国向法治强国的转变、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转变的新时代,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应该扎根中国、融通中外,立足时代、面向未来,鼓励学生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法治事业中,培养学生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做中国学术的创造者、世界学术的贡献者。

四、创新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提升实践能力

十九大提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法学一流学科建设要求“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要求高等学校切实转变发展观念,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和首要职责,把人才队伍作为持续发展的第一资源,把质量特色作为竞争取胜的发展主线,把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为创新发展的动力源泉,把学科交叉融合作为品质提升的战略选择,把产学研结合作为服务社会的必然要求。”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法治人才素质的核心就是实践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要让法学专业学生多走进社会,在实践中提升法律素养;也要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治工作者来到学校,把法治建设和法律实践的最新经验和生动案例带进课堂。”

法律实践严重不足是目前我国法学教育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此,我国应围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特别是突破实践能力这个薄弱环节,加大力度推进协同育人、合作育人,完善高校与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机制。继续实施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落实高校与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法治人才;积极探索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国际合作与双学位联合培养模式等多种国际合作与交流模式,引进国际化教学资源,全面提升法治人才国际化视野。

“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努力为党和国家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作者为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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